桃園市平鎮區義興國小「溫馨安全導護站」實施計劃

一、目的:
  結合社區資源,發揮守望相助精神,以確保兒童安全。
二、實施原則:
 1.加強社區宣導,請家長會鼓勵社區人士、學生家長共同參加。
 2.加強導護老師、導護義工與導護商店的協調溝通,以增進處理各種狀況之應變能力。
三、實施要點:

       學生上下學路隊經過的範圍區域,自願擔任服務工作之一樓商店或住戶,優先考量校內義工、家長委員住家、里鄰辦公室、便利商店,徵募對象應適度過濾排除不宜場所(如電動玩樂場、撞球場)。
四、徵募方式:
            設計調查表格,徵求學區內志願擔任之家長或商店,對有意願之商店或住家,則由學校親自拜訪,了解學生求助環境並告之委託協助支援項目。
五、協助支援項目:
 1.協助學生上下學時之交通安全之維護。
 2.學童被搭訕跟蹤或偶發事件時,提供安全庇護場所。
 3.提供學童急用時之電話借用服務。
 4.提供雨天時躲雨輕便雨具之借用服務。
 5.上課時間學生在校外逗留之通報與協尋。
 6.校外暴力事件或意外事故發生時之通報與協助處理。
六、授證:
            由縣政府統一設計識別標誌,並於適當時機由市政府統一授證,並請各商家張貼於學童易辨識之位置以供學童辨識,授證時請各店家發表「安全宣言」。
七、導護網之建置:
1.學校以學區為範圍,依方位選擇若干「中心導護商店」為聯絡中心,建立網路加強導護商店「區域聯防」觀念,避免學校連繫眾多商店不易之困擾。
2.學校依導護商店聯防區域,編製通訊手冊,分區註明各導護商店、市警局少年隊、社區派出所、醫院診所及學校之地址及聯絡電話,分送上述單位聯繫使用。
3.學校編製學區內導護商店地區(含上述單位),提供教師、學童、各導護聯防單位參考。
八、宣導活動:
1.  學校於每學期初向學童宣導愛心導護商店之目的與功能,配合本制度之實施,透過導護商店地圖及導識別標誌,並使學生了解上下學路線之導護店家。
      2.學校配合學區內店家支持項目與內容,加強學童自身安全教育,培養兒童應變能力。
九、其他配合事項:
      1.成立危機處理小組,設置專線電話,提供導護商店緊急聯繫或與老師聯繫之電話。
      2.獎勵配合學校活動或市府舉辦之活動,適時表揚服務熱心之店家。


十、本實施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


生活組長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學務主任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校長